日前,成都市住建局印發《成都市文明施工示范引領工地技術標準》。自2023年5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第二、三條 建設工地施工現場應沿四周連續設置封閉圍擋,建設工地圍擋總高度不低于3m(不含燈箱高度),并在其底部設置0.5m高的黃黑相間警示帶。圍擋應設置夜間警示燈和具備反光特性的安全警示標識。
第十二條 工程圍擋、基坑周邊、建筑物四周應設置霧狀噴淋。
第十三條 圍擋噴淋應安裝在低于頂部300mm處內側,噴頭朝內向上,與圍擋立面呈45°夾角。
第十四條 建設工地應在基坑馬道、主要道路等易產生揚塵的位置安裝360°高空旋轉霧樁。
第十六條 土方作業區域內每臺土方作業機械應配置一臺霧炮機進行定點濕法作業或安裝土方機械噴淋裝置。
第十八條 施工作業時應全時段開啟所有霧狀噴淋設備進行濕法作業,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全天開啟所有霧狀噴淋設備。
第十九條 軌道交通項目的明挖站點基坑與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基坑應安裝可閉合式防塵天幕實施封閉作業:
(一)重點地段內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基坑平均深度超過6m(含); (三)基坑防塵天幕安裝最短跨度在10m(含)以上,最長跨度在100m(含)以內; (四)防塵天幕安裝及使用相關受力滿足基坑支護結構抗傾覆穩定性驗算。
第三十五條 施工現場應配備專職文明施工管理員、建筑垃圾處置(排放)管理員。
第四十三條 以下類型的腳手架應使用相應比例的承插型盤扣式鋼管進行搭設:
(一)外腳手架,承插型盤扣式鋼管使用比例不低于外腳手架鋼管總量的70%; (二)承重和支撐腳手架,承插型盤扣式鋼管使用比例不低于承重和支撐腳手架鋼管總量的50%。 鋼管支架構件的材料性能、外觀和工藝應符合《承插型盤扣式鋼管支架構件》(JG/T 503)的相關要求。
近年來,多地發布施工現場圍擋設置的文件,大多數地區要求房建類圍擋高度不低于2.5米。為提升整體形象,遏制揚塵影響,部分地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月5日,大連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圍擋設置的指導意見》,本通知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中:
1、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現場可根據工程實際選用固定式圍擋或移動式圍擋。
(1)固定式圍擋 仿真綠植圍擋:圍擋總高度4米。 裝配式圍擋:圍擋總高度2.5米,分上下兩部分,上部為成品定型鋼結構擋片(彩鋼夾芯板擋片+鋼骨架),下部為0.3米高擋墻(磚砌或預制塊)。每間隔3.6米設置鋼結構立柱。 砌筑式圍擋:圍擋總高度2.5米,由圍墻、立柱、壓頂組成。圍墻采 用磚砌實體圍墻,磚墻厚度不小于0.24米,每間隔4米設 置0.4米×0.4米磚砌立柱,外側采用真石漆飾面。 (2)移動式圍擋 沖孔式鋼板圍擋:圍擋規格為1.25米(寬)×2米(高)。材質為鍍鋅板 (管)材,重量易于工人搬運。